律师解析:原则上来说是可行的。诽谤罪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案件类型,其通常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之中,这意味着受害人享有是否要发起法律诉讼的绝对自主权。 然而在被害者选择放弃追责的情况下,正常情况下,国家相关机构并没有义务进行主动干预。不过若被害者的名誉权受到了极其严重的侵犯,或者此类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那么人民检察院则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发起公益诉讼。 再者,若由于诸如受到强制或威胁等外力因素的压迫,导致被害者无法亲自提出控诉,那么人民检察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代表被害者进行法律维权。因此,诽谤罪不仅可以由受害者本人发起诉讼,同时也可以由其他相关方(例如被害者、人民检察院等)代为提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