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若男方暂无法提供财产进行分配,亦或者无力承受任何债务负担,那么其父母在此情形之下,通常无需为其子代偿债务。 具体到夫妻的离异操作中,财产的划分以及债务的承担事宜,都需要根据夫妇二人拥有的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状况来作进一步处理。 倘若男方确实自身并无个人财产可供支配,且此时所涉及之债务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理当由夫妻双方共同予以归还。 然而需注意的是,男方的父母并不应当被视为该项债务的直接责任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