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里,涉及到的三期鉴定费(也就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费)以及伤残鉴定费,一般是由申请进行鉴定的那一方先把钱垫付出去。 等事情处理完后,就要依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情况,来决定到底最后由哪一方来承担这些费用。 要是对方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那么鉴定费就理所应当地由对方来承担; 要是责任在己方,那通常就是己方自己承担鉴定费。 不过,这里面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就像在某些保险合同里,可能会对鉴定费的承担方式有特别的约定。 总而言之,到底具体由谁来出这些鉴定费,得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的约定来确定。 要是双方对鉴定费的承担问题产生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其他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让法律来给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